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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不自禁,心之所向

情不自禁,心之所向 (第1/2页)

(一)
  
  最暖心的事情莫过于你随随便便说一句话,有人认真的把它听了记了,而且不声张不动声色的给做了。
  
  我还是很喜欢你,像星星总在夜幕里、既是天经也是地义。我还是很喜欢你,像古今中外的长城、坐不改姓行不改名。我还是很喜欢你,像爱晚亭上的枫叶、漫天飘落片片深情。我还是很喜欢你,像浓雾绵延千万里、悄无声息不知何去。我还是很喜欢你,像成都的青色烟雨、落地成画万般痴迷。我还是很喜欢你,像风恋着蓝天白云、温柔惬意始终如一。我还是很喜欢你,像情诗拟了千万句、落笔是你此情不移。
  
  (我还是很喜欢你,像风走了八千里,不问归期。)
  
  还记得“玫瑰小姐”之前经常问我,小嫚,你觉得爱情是怎样的?
  
  我一脸认真的回答她说,爱情这种事要找对的人,因为爱情本身就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,不用听,不用说、甚至不用翻译就可以感受的到。
  
  和“玫瑰小姐”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拿来被搪塞,说你这么一个强大的人,为何还需要别人来给你爱呢?
  
  笑而不语的回答她说,做强人做的久了,只想要宠溺,要偏心,是首选,是例外。这样才能让我感觉到真正的被爱。
  
  “玫瑰”小姐说,不知道我何时才能遇到我想要的爱情,我对她说,你终会遇到一个,灵魂契合的人对你说,我去找你,我好爱你,我们回家,我们结婚。
  
  她说,你用了这么多年终于碰见你喜欢的人,肯定每次看见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激动吧,只好打了哑谜说每次遇见你,我都装作没看见,却用余光看了千万遍。
  
  我喜欢你,甚于昨日,略匮明朝。
  
  有时候和先生吵架的时候,先生总是说错的是我,你干嘛要哭呢,结果一发不可收拾,或许就像王小波说的:“我把我的整个灵魂都给你,连同它的怪癖,耍小脾气,忽明忽暗,一千百百种坏毛病。它真讨厌,只有一点好,爱你。”
  
  我们一定要在一起,才对得起现在所有的努力和受的煎熬。
  
  或许爱情其实没有那么麻烦,它就是两个成熟的大人,看懂了对方的天真。
  
  我还是喜欢你,像太阳见了花的那样开心而又灿烂,哪怕多一秒钟,我也可以停留在你的眼眸里。
  
  但身边有同学和朋友也曾说:小嫚,你怎么和你男朋友这么好啊,人家都是新鲜感过了就分开了,现在看来和你男朋友感情基础挺好的。
  
  开心的回答她们说,恋爱中的新鲜感是会过期的,但爱情的保质期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,世界上不存在百分百匹配的爱人,但我们因为彼此的不同才走到了一起,也会一直走下去。
  
  也有人说:新鲜感这么难掌握该怎样呢?我说关键在于点子上,新鲜感是和同一个人,去尝试不同的事,而不是和不同的人,去尝试同一件事情。
  
  他嫌弃我吃的多,我嫌弃他长得黑,每天好像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可以斗嘴,喋喋不休的道歉。最后使我相信相爱也能变成一种习惯。
  
  或许我眼中的爱情就是我成为了全世界的大人,但还是他一个人的小朋友。
  
  便想到之前看文章的时候有一个问题:“你认为恋爱中好的状态是什么啊?”
  
  有人说“唯愿此生有人懂,有人宠,懂自己的欲言又止,又懂自己的言外之意。彼此都可以做最好的自己。”
  
  爱不是没有缺点,而是能欣赏缺点。俗话说的好,他吃我那一套,我吃他那一套。一物降一物。
  
  给我最好的状态就是:睡前枕边人是你,睡醒后第一个人也是你,想一蹦跶就能见到想见的人,想头一歪,就是想要依靠的人。
  
  当然也有人说,他在闹,而她在笑,这是爱情中最美好的状态。
  
  一个人敢胡闹程度和他被爱程度成正比。能够彼此望着彼此的眼睛,便是最美丽的风景。
  
  “喜欢是百看不厌,爱是就出生鲜。爱是从新鲜到最后的归属。”
  
  记得玫瑰小姐给我聊过这样的一个话题,要是有一天当新鲜褪去,你会不会觉得你面前的这个人不吸引你了。
  
  肯定的回了句不会。我给她说,如果有个人和他相处的久了,就真的没有一个位置可以来代替他的位置。
  
  像一起听过的歌,再听起来只怕没有当时分享给的那个人听了也是满心的伤感。一起牵手走过的街道,吃过的某一种味道,都已经进入到了记忆里不可割舍的某个部分。那些相处久的人,他们都拥有一个不可代替的价值:他们是你记忆的载体,他们身上带着一段段你过去里的回忆。
  
  这也是很多人分手之后,迟迟忘不掉,走不出来的原因。
  
  想当初和先生分开的那段时间他也是这样给我说的,自己何曾不想让自己走出来,可是就是走不出来,以至晚上睡觉都会湿了那些没有说出的话与发霉的梦。
  
  我们的回忆,记住事情往往比记住人要容易的多。以至于他是我的弱点,而我是他的软肋。
  
  (二)
  
  “有时候我们看不见爱,但一直在爱里。”
  
  聊聊被爱是一种什么体验?
  
  对我于来说是一种心定,一种笃定,是泰然处之的自信。
  
  他爱自己的小心翼翼的软弱,也爱自己欲盖弥彰的可爱。
  
  他爱自己的乖巧可爱,也爱自己一千种任性的模样。自己且知道并深信,那个人不会离你而去。
  
  这些年,也听好多人通过文章来诉说:中国人,不懂如何去表达爱。
  
  前几天有个视频让我看的很是鼻酸,但后来却笑了:
  
  如果你经历过无人可倾诉的夜晚,如果你经常一个人吃饭,又一个人出门,这样的情况下很难笃定自己是被爱着的。但有时候也忘了,每个人都很忙,不存在无时无刻的陪伴和彻夜不眠的长谈。
  
  只是你身处在爱里,所以看不见罢了。
  
  连我自己都曾认为,爱别人是一种天赋,认识先生后,我才明白:意识自己被爱,是种更珍贵的能力。
  
  还记得看《都挺好》的时候苏爸爸最后得了阿兹海默症,即使忘记了所有,但他还是记得“明玉”复习需要资料,之前没钱给她买,不过现在拿着钱给她买了。
  
  当晚上苏爸爸出现在明玉视线的时候,明玉说:“干啥去了?”
  
  只见苏爸爸说:“我家明玉考学,她妈不给买复习资料,我就给她买了。”
  
  你看,有些人忘记了全世界,也没有忘记爱你。
  
  就像我和先生前段时间分开一样,先生不喜欢对我说特别甜的话,这和我之前谈的恋爱不一样,他的安静让我一度有距离感,以至于扯出种种事由提出了分手,当然先生不情愿,但也答应了。
  
  记得有一次晚上和一个小男生打电话聊天,他说:不准备重新开始了。我回他说,不了,可能都会有更好的生活。他说我可能不理解你们之间的那种情感,但我知道,他人挺好,虽然你们性格不合,但他也没有让你受过委屈,是个不错的选择,他之所以放不下你是因为心里有你。然后他一直说,我一直在听,只是没有说话.....
  
  可能语言确实会骗人,但他给我的眼神始终都是那样的深情,可能意识到我可能错了,他是爱我的。
  
  以至于我得到了他口中唯一的答案,我才明白,这份感情从未变淡,只是更加笃定。
  
  可能这份表达是委婉含蓄,有时候或许就会忘了,很多时候自己都被人守护着。以及目光所及的地方,都有那些人爱你的细节。
  
  作家马德说过:真正推动爱情的,不是浓烈的爱,而是琐碎的光阴。
  
  有时候呐,真的是先说爱的人总是先离开,后心动的人总是难以释怀。大概只有遇上对的人,才会明白所有对感情的幻想和标准都会以他为中心。
  
  所幸遇你,从此山河旖旎,都不及你。
  
  对于外面的同学及朋友来讲,都是我可能不太喜欢我的先生,应该可能最好的朋友才能知道我对先生的喜欢吧。
  
  还记得那次和先生分开时和另一男生开始新的一段感情的时候,她们说这个男孩像极他,有一天,他发来信息说,你前任长什么样,我说和你戴眼镜。他说你不会看见我就像见了他一样吧。其实他的回答是正确的,只是我躲避了这个问题,以至于被他看出缘由。
  
  有一天他带着这个问题来问我说:你是咋和你前任分的。我说一激动所有的不满意就都爆发了,以至于分开了。他说有没有一刻感觉我特别像他,我说安静的时候像,因为他不太爱说话。
  
  是呀,可能对于他的喜欢还是我自己心里清楚,对他有几分的喜欢。
  
  又或许他只是想要一个拥抱,而我总是给他塞满了各种道理,让他不得不全身而退。
  
 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对他的喜欢已经流入骨髓,伴随着骨骼以及血液的流动,这种喜欢是别人无法割舍的,也是代替不来的。我对那个男孩说道歉这类的话,他说你不用觉得愧疚什么的,因为你处境我能理解,更理解你为什么还这样做,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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