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二章 我要什么脸?我要命!
第二百七十二章 我要什么脸?我要命! (第2/2页)任何一方团伙的头目若是在这一场对峙中倒下了,对于这个团伙在道上的威名与地位都有着极大的影响,可不单单只是这个头目受伤或者死亡而已。
也正因为如此两人都才如此慎重,毕竟风险与收益通常都是成正比的。
先出手的人固然有一定的几率可以占据先发的优势,但是与此同时,也可能因此而率先露出破绽,被对方抓住机会一击毙命。
当然,现实世界并非玄幻小说,没有那些功法秘籍的加成,普通人的速度再怎么快也不可能快的过子弹。
但是在那个年代,头目之间的对决和小喽啰之间的砍杀枪战可不一样。
西市的黑道上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,那就是在两个头目的对决中,除非率先用拳头或者冷兵器把对方给干翻在地,否则是不能动用热武器的。
这是西市人自古对传统武道最后的敬重,当然,随着时代的发展,越来越多不讲“仁义诚信”的人出现,即使在西市这条不成文的规矩也被不守道义之徒给完全抹去了。
不过放在当时,还尚且没有出现过违背先例的人。
所以早在二人开始对峙的第一瞬间,他们两个就已经把手里的热武器给丢掉了,各自只剩下一把砍刀,以此来昭告众人自己没有违背先例的意思。
毕竟在场那么多人看着,要是违背规矩强行使阴招的话肯定会被众人所不齿,即使赢得了单挑,这老大的位置怕是也坐不住了。
最终,还是藏彪的老大抢先行动,他的速度很快,敏捷中又透露出刚猛。
但是这一招是一步险棋,因为这个疯子几乎已经完全放弃了防御。
倘若一击不成被对方给抓住破绽,可以说他百分之百要被放倒在地丢掉小命。
好在这个疯子最终还是赌对了,对方显然没有意料到他会完全弃自己的小命于不顾。
藏彪的头目率先把对方放倒在地,然而就在他准备一刀抹断对方脖子的时候,对方的头目却从怀里掏出了一把热武器,瞄准了他的头部。
在那一瞬间,在场所有人的心全部都提到了嗓子眼里。
尤其是藏彪的头目,心脏更是跳得快要突破胸膛飞出来了。
虽然对方被他踩在脚下,他只需要挥一挥手臂就能砍杀对方。
可是这个家伙再怎么疯狂也还是有自知之明的,他明白一旦自己有挥舞手臂做出攻击的倾向,对方绝对会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,把自己的脑袋打个稀巴烂。
人怎么可能快的过枪!
而那被藏彪的头目踩在脚下的家伙狞笑不已,虽然做第一个打破西市这条不成文规矩的家伙很令人不耻,但在死亡的压迫与对胜利的渴望下,这个家伙还是决定丢下脸面。
绝大部分人只有到了濒临死亡的时候才会明白,面子一文不值。
要什么脸,我他娘的肯定选择要命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