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九十三章 算账(6)
第二百九十三章 算账(6) (第2/2页)这答案让秦黎明吓了一跳,不过既然问了,就得问个清楚,他继续问道:“你们手里可有证据?你放心,如果真是他做的,我们会给你们主持公道的。”
刘月柱咬牙道:“有的,我姐姐受伤昏迷的时候,手里还紧紧攥着那个纸条,那个纸条在我二姐姐那里,我可以给你拿过来。”
秦黎明就亲自陪着他去了梅荷饭馆,将那个纸条拿了过来,作为一个在一线侦查岗位干了这么多年的人,他只看了几眼,就可以断定,这字迹是描摹出来的,而且这个纸条上还有淡淡的煤油味儿,明显是为了描摹得更清楚才在纸条上涂抹的。
他把这个结论告诉了刘月柱,让他心里有数,这个纸条,多半是有人想故意陷害那个写字的人伪造的,让他别冤枉了好人。
刘月柱还不服气,秦黎明让他去打一点煤油,又找来一张白纸,将煤油往白纸上一抹,让他亲眼看看,是不是这张纸马上就变透明了?想描摹的人就可以将别人的字放在下面,然后描摹下来。
刘月柱还是难以置信:可是那人手里怎么会有他写的字?
这就是秦黎明无法跟刘月柱明说的事情了,他只能让刘月柱以后做事多想想,别那么鲁莽,不然会给自己和家人闯祸的。
这个倒不用秦黎明去交代,父母已经严令刘月柱不要再提及此事,害怕再追究下去,不仅给一家人招来祸事,说不定连小晨星都藏不住了。
秦黎明让李慕羽看这个纸条,问他:“你在那封信里是不是写了这句话?”
李慕羽点头:“她跟我姐姐不认识,这句话本来是我跟她约定的,她跟我姐姐见面的暗号。”
知道了前因后果,李慕羽心里有数了,他让秦黎明把这个纸条拿给刘月柱,让他尽管交给公安机关,他不怕做笔迹鉴定,而且根据这运笔的手法,他大致能猜出来是谁临摹的他的字迹。
秦黎明在公安系统多年,对法律法规非常熟悉,综合方方面面的情况,他马上就分析出对方的用意,苦劝李慕羽谨慎行事,别把对方逼急了。
“你写给月荷的信,已经落在了人家手里,这可不是一个小的把柄,对方如果想收拾你,就这一封信,就足够让你万劫不复。”
“你我都听说了,周老的孙子,就在年前,因为跟几个女孩子跳舞,有亲密行为,被以流氓罪判了十五年。”
“而你一个已婚男人,让一个未婚女子怀了身孕,不管怎样情有可原,只要被揭发出来,结合你的特殊身份,至少也要判四、五年的有期徒刑,你可要想清楚,这可是刑事犯罪,只要够线,谁都没辙。”
“而对方目前并没有毁你的意思,虽然这件事做得太狠太绝,可他们对你本人却并无恶意,反而是有意保全你的。”
“我相信你心里有数,这件事到底是谁做的,你要想清楚,真把人家逼急了,人家去告发了你,就算月荷已经死了死无对证,恐怕你的仕途也到此完结。”
“你是个少见的有能力有魄力的人,感情上不如意,正好可以为国为民做点事,何苦这样看不开,为了一个女人自毁如此?而你要是出了事,你的抱负,甚至是你想给她报仇,可都是一句空话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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