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01章:秦明赣榆之战,张归霸战敖申(中)
第2901章:秦明赣榆之战,张归霸战敖申(中) (第2/2页)毕竟相比于名不见经传的敖申,身为项羽族弟的项庄,可是征战沙场多年的老将了,老将却败给新人,这确实有些丢脸啊。
“主攻,末将败了,还请责罚。”项庄一脸羞愧的请罪道。
朱棣却摆了摆手,一脸不以为意的说道:“胜败乃兵家常事,一场失败也说明不了什么,且先先去准备吧,一会有你将功赎罪的机会。”
“诺。”
项庄才一战败,朱棣就立刻派出了新战将替补,而接替者竟是残唐十六杰中,排名第十四的银枪将,张归霸。
张归霸和其弟弟张归厚,是跟着朱友欲一起被植入到的明国,并成为了朱棣麾下大将,但随着齐明合并,朱友文、朱友珪、朱友裕三兄弟,却跟朱棣之间去了龌龊。
朱友文、朱友珪、朱友裕三兄弟,之所以会率部投奔明国,本意是想借朱棣之手,来向朱天蓬报杀父之仇,同时再重新夺回在齐国。
但让这三兄弟怎么也没想到的是,在齐国内战中取得最后胜利的朱天蓬,竟然不做任何反抗,主动要将军政大权交给朱棣。
这要是让朱棣彻底接手齐国的话,他们三兄弟又怎么可能掌控齐国?所以自然是极力反对齐明合并,并且还在朱棣耳边进献谗言,说这肯定是朱天蓬的阴谋。
朱棣自然是更新信任朱友文三兄弟的,毕竟他掌权之后也变得自私起来,反观朱天蓬又有点太无私了,将心比心之下,自然不信这世上会有这么无私的人。
但在范蠡的力劝下,朱棣决定相信一下朱天蓬,反正失败了他也没损失,而朱天蓬的全力配合也让他彻底松了口气。
可就在齐明合并的重要时刻,身为齐王的朱天蓬,却在齐国境内被黑冰台抓走了,这一举动不只打断了两国合并的正常进程,也让朱友文三兄弟里外都不是人了。
无论是明国,还是齐国,都认为是朱友文三兄弟干的,就算不是也肯定是他们泄的密。
对此,朱友文三兄弟自然是百口莫辩,再加上朱棣也疏远了他们,使得三人在明国彻底失势,手下的人也纷纷与其划清界限,其中就包括张归霸张归厚兄弟。
张归霸兄弟投到朱棣麾下后,很快就得到了朱棣的重用,毕竟身为残唐十六杰之一的张归霸是真的强。
至于滴滴滴张归厚,硬实力虽不如其兄,但也只是略色一筹,同样也是一员猛将。
对于这两个实力强劲的兄弟,朱棣又岂有不重用的道理,而在之后的中原大战以及征倭大战中,张归霸张归厚兄弟也没辜负朱棣的期望,都有着极为亮眼的表现。
所以,在项庄战败后,朱棣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张归霸。
张归霸虽和项庄一样,都是基武104的巅峰神将,但综合实力却比难以打持久战的项庄要强,而且不同于项庄已经潜力耗尽,他却还有着不小的潜力能挖掘。
张归霸才一登场,敖申就露出凝重之色。
对方的气势不但比项庄和他都强,而且在其身上,敖申还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枪意,说明对方不但是个枪术高手,而且对枪术的理解程度可能还要在自己之上。
对此,敖申却没有任何退缩的意思,对手的实力可能比自己强,但差距还没大到能让他不战而退的地步,况且武道想要提升那就要挑战强者,总打比自己弱的还怎么进步啊?
“小子,报上名来。”
张归霸手中银枪一甩,淡淡道:“我张归霸枪下不杀无名之辈。”
敖申闻言正色道:“西域敖家,敖申是也。”
“西域?没想到那鸟不拉屎的地方,还有出现你这种人杰,记住了,杀伱者张归霸是也。”
话音刚落,张归霸就化为一道闪电,手中银枪瞬间被赤红色的内气所包括。
【叮咚,张归霸技能‘枪神’、‘银枪’接连发动,武力+4+5;
张归霸基础武力104,装备+2,永乐+2,当前武力上升至115;】
张归霸所练的枪法在品级虽不如《游龙枪》,但所走的也是力与技相结合的路线,可由于硬实力比敖申强,普通攻击竟被他打出了暴击的效果。
钉……
敖申挥枪格挡后,顿时感到手臂一麻,还没来记得做出反应,张归霸却已抽回长枪,发动又一轮的进攻。
对此,敖申只能运功驱散麻劲,同时双手持枪增强发力和受力点,边防边寻找机会。
敖申先和和项庄大战了五十多个回合,体力也消耗了不小,虽不会影响到他的战力,但面对比项庄还强的张归霸,显然不可能是对手,以至于才一交手就落入下风。
敖申一直被动防御了十个回合,这才找到了一个反击的机会,但这个机会却是张归霸故意留下的陷阱,要不是敖申足够谨慎的话,此时可能已经人头落地了。
见敖申彻底落入下风,实力明显不如张归霸,焦莫往则对周瑜道:“大都督,敖申不是张归霸的对手,再这么打下去恐怕会丧命啊,还是让末将去接替他吧。”
周瑜却摆手道:“放心吧,真坚持不下去,敖申会自己回来的,他不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。”
果不出周瑜所料,在张归霸狂风暴雨般的攻势下,敖申又坚持了十五个回合后,实在是无力再继续招架了,于是生出撤退的想法。
敖申找准机会,和对方拉开距离后,抱拳道:“阁下实力高强,敖申不是对手,有机会下次再战吧。”
言罢,敖申扭头就跑。
周瑜见此,对焦莫往笑道:“你看,本督就说吧,他会自己回来的。”
焦莫往也不禁哑然失笑起来。
“焦将军,你去接替敖申,去给明军一点教训。”周瑜下令道。
“诺。”焦莫往抱拳正色道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