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三十八章 饿狼传说
第五百三十八章 饿狼传说 (第1/2页)天色渐暗,萧风忍不住苦笑起来。白天看着太阳,勉强还能分辨方向,到了晚上,就只能靠身上携带的指南针了。
好在指南针这东西在宋代就已经很接近现代版了,到了元代又得到了很大的改进,郑和下西洋时,船舵上就镶嵌着很精巧的指南针。
萧风掏出身上的指南针,借着星光看了看大概的方向,继续往前走。他得趁着夜晚多走一些路。到了白天一热,就更难走了。
那队骑兵带着俺答汗的尸体回去后,蒙古各部族一定会混乱,群龙无首,以戚继光的能力,控住局面不成问题。
只是戚继光派的人马在这茫茫草原上能不能找到自己,那就很难说,所以自己不能坐以待救,必须继续往大同方向走。
何况,要是那帮骑兵所言非虚,这地方真有野狼群出没,自己最好还是离俺答汗和自己的两匹死马越远越好。
死马的血腥味会引来野狼群的,而野狼群若是规模像那些骑兵说的那么大,那么两匹马很可能不够吃,自己刚好是餐后甜点。
萧风走着走着,就听见身后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了唰唰唰的声音,在风吹草叶的声音中显得格外响亮,让人毛骨悚然。
萧风不敢动了,他伏在草丛中,拿起望远镜,远远地看向后方。
一群灰色的草原狼,像泥石流一样冲倒了一排牧草,奔袭而来,先是在远处的俺答汗的死马旁停下来了。
多少条狼?萧风数不清,但他感觉至少有三百条以上,怪不得那些骑兵如此恐惧。
这样的狼群,别说一百个骑兵,就是三百个,一对一,也未必就能赢。因为这是在半人高的草原上,狼几乎可以算是隐形的。
狼群对付骑兵时其实是忽略马上的骑手的,它们的斗争经验是针对马匹的。野狼群和野马群在远古时期就是天敌。
野马群中的儿马,也就是成年公马,在自然界中几乎是无天敌的存在,一对一的情况下别说野狼,就是豹子也不是对手。
老虎应该能打赢儿马,但问题是,野马群是草原上的动物,从不会出现在有老虎出没的地方,所以这种假设意义不大。
但狼群会袭击野马群中的小马和母马,它们中的一部分会被踩死,但它们在被踩死前会用钢牙利爪划开野马的肚子,那也是野马最脆弱的部位。
肚子被划开,野马就等于已经死了,它们会在奔跑中踩碎自己的内脏,成为野狼群的美食。
所以每次野狼群捕猎野马群,都会是一场惨烈的厮杀,狼群如果有更好的选择,它们一定会选择牛羊,而不是野马。
但这种厮杀的记忆,被狼群一代代传承下来,到对付人类骑兵的时候,依然能派上用场。
狼群此时已经将俺答汗的马一扫而光,连细一点的骨头都没有留下,只剩下几根腿骨和头骨。然后它们闻着血腥味又找到了萧风的白马。
吃白马的时候很多野狼受伤了。因为白马被射得像刺猬一样,对狼群来说就像是一条有很多刺的鱼,一不小心就会被扎伤。
但野狼们还是排除了困难,将白马吃得干干净净,几只被断箭扎伤了喉咙的狼每人抢了一大块肉,把断箭往下噎一噎,这是老狼们教的办法,虽然未必正确。
没吃饱的狼群继续嗅着鼻子寻找着,希望找到另一匹不知为何倒下的马匹。但它们闻到了不同的味道。
更香,更嫩,更白,更让群狼兴奋。所以某些犯罪分子被称为色狼,确实是有原因的。
萧风伏在草丛中,看着鼻子嗅地,逐渐逼近的狼群,心里暗暗叫苦。他摸了摸自己怀里的弹药,只剩下十颗左右了。
当初为了演得更像,装子弹的包袱皮都扔掉了,剩下的子弹揣进了怀里,预备着刺杀俺答汗,最多预备着和骑兵们拼命,可真没预备过要对付狼群啊……
狼群越来越近了,领头的狼王猛然停住了脚步,将头抬起来,用鼻子在空中大力地嗅着。
萧风缓缓端起了枪。后现代的狼群是很害怕火药味道和爆炸声的,有时候一枪就能吓走一群狼。
但萧风很怀疑明朝的狼是否对火药有这种自觉性,毕竟后现代的狼有爷爷教他们。
人类有一种棍子,能打出巨大的响声,那玩意很厉害,能把你打死,所以你听见那个响声,闻到那种味道,就跑吧!
但明朝的狼恐怕还没机会得到这种素质教育,它们的爷爷只见识过弓箭和大棒子,它们无知者无畏。
但不管这匹古代狼群的受教育程度如何,萧风都没法再耽搁下去了,因为领头的狼已经发现了他。
隔着草丛,狼王绿油油的小眼睛,发出了色眯眯的光,直盯盯地看着萧风,伸出舌头流着口水,果然和流氓没什么两样。
砰!不等狼王发出兴奋的嚎叫,萧风的枪先响了。狼王像被迎面打了一记重拳,硕大的灰色身体凌空飞起来,重重砸在了地上。
这一声巨响加上火药刺鼻的味道,让狼群陷入了短暂的恐慌。但奈何狼群没文化,对火药没有起码的尊重,发现狼王莫名暴毙后,反而被激怒了。
好几条狼逼了上来,但狼群是比较狡猾的,也比较谨慎,它们并没有一下子就扑上来,这也给了萧风换弹药的时间。
然后萧风端着枪,对准一个最蠢蠢欲动的家伙,又开了一枪。
有一条狼倒下了,狼群的学习能力很快,它们立刻盯住了萧风手里的火枪,萧风的枪口指向哪条狼,哪条狼就连连躲闪。
但这片刻之间,狼群已经把萧风团团围住了。萧风一边上弹药,一边忍不住苦笑。
想不到自己穿越回来的这一世,跌宕起伏,波澜壮阔,斗败了无数强敌,最后竟然在草原上被狼群给吃了!
也不知道自己算是死了几次了,但不管是几次,变成狼粪后再想复活,只怕是难如登天了。
狼群终于按捺不住,扑了上来,萧风一枪撂倒一头狼,然后来不及再上弹药了,左手将枪横过来,挡住了一张流着口水的大嘴。
坚硬锋利的狼牙咬得枪管嘎嘎直响,萧风右手一挥,绣春刀凌空将狼头砍断,狼的身子在地上翻滚,狼头兀自不服气地咬在枪管上。
萧风用火枪当盾牌,绣春刀横砍竖劈,空中血雨纷飞。狼群像灰色的浊浪一般扑击着萧风,萧风就像旋涡中的一叶扁舟,随时会被淹没。
萧风的体内有疑似极乐神功和俞大猷的霸道内力,反应极快,力量大而持久,因此才能勉力支撑。
但饶是如此,小半个时辰后,萧风也已经浑身是汗,气力渐渐衰竭。
因为狼群实在太狡猾了,它们之间的配合极其精妙诡异,丝毫不亚于武林高手摆下的阵法。
萧风的动作越来越慢,身上的伤痕也越来越多,虽然还没被咬倒,但野狼的利爪已经将他身上的青衣抓得一条条的,就像根柳如云徒弟刀下的蓑衣黄瓜。
远处传来了隐隐约约的马蹄声,不是一匹,而是一群,但马蹄声中没有任何杂音。
没有旗帜迎风招展的声音,没有马靴和马镫摩擦的声音,也没有马鞍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音,更没有人的喊声。
这是野马群,它们也被这片长势最好的草地吸引而来。明知这里可能有野狼群,但干旱的草原让它们不得不铤而走险。
此时狼群已经杀红了眼,根本无视远处的野马群。它们大概只有一个念头:几百条狼杀不了一个人,以后在这片草原上不用混了!
萧风的身边横七竖八地躺满了狼尸,群狼也彻底发疯了,它们从来没遇到过这么恐怖的人类,以一己之力单挑整个狼群!
萧风被空中飞溅的狼血迷住了眼睛,两条胳膊也酸软得快抬不起来了。他抬起头来,看着满天的星光,认命地停止了挥刀的动作,发出一声长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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